1)墨水_做戏(民国/甜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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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开始去读许多报纸,澳大利亚的,英国的,法国的,美国的,有人说局势对颜家不利,有人说苏联人要做更多的支援,有些消息坏的让人害怕,她便安慰自己因为他们是革命党一派的,可渐渐的消息总不十分好,革命党节节胜利,那些报纸又说不清颜家的状况。靳筱便把报纸放下,带了吴妈,往教堂去。

  靳筱已许多年没有去过教堂,从前大太太要她一起去佛堂或者庙里,四少总爱以她小时候在教堂学认字,是天主教徒为由糊弄过去,可是她自己晓得,每每从教堂经过,她都要快步走远一些。

  很多年她都很怕看到教堂的门,会让她想起来靳国已要她在教堂吃白食,被管事的修女赶出来的时候。

  她那时候被吓傻了,呆呆地站在紧闭的大门口,不知道该往哪里去。直到最喜欢她的修女偷偷从门里出来,忐忑地瞧着四下无人,将她爱看的英文书塞给她。

  那是她第一次被羞愧裹挟,是这样厌恶自己,觉得自己应该藏起来,再不要被任何人看到。

  施舍和同情更让她觉得丑陋,孩子是最敏感的,有的爱出于欣赏,有的爱出于悲悯,有的同情出于对她身后家庭的鄙夷。

  这些敏感刻进她的骨头里,她不想回头去看。

  可是软弱无能的人,在手无寸铁的时候,还能做些什么呢?如今她对自己无能的痛恨,早已盖过了她童年的羞耻,靳筱第一次懊悔自己从不结交任何官场的太太,哪怕一个也好。

  哪怕一个,透一些消息给她,多少让她在韶关,不是一座孤岛。

  靳筱不晓得如何才能帮到四少,帮他平安,帮他顺遂,帮他早日归来。她在这种无能为力里,终于还是妥协了,选择去教堂祷告。

  教堂是弱者的最后的庇护所。

  韶关的教堂是最早英国人建的,这样的小城,没有许多的信徒,很快便年久失修了,直到前几年四少派人重新修葺,又招了位传教士来。

  他真是很爱做这些事情,也不曾问过靳筱为何并不去教堂,便暗自揣度了她是嫌弃破败。四少背地里示好,又嘴笨的很,只在早餐时别别扭扭地问她,教堂已翻新了,要不要去。

  他那时又咳嗽了一声,又慌忙着解释,说是机缘巧合欠了传教士的人情。

  我说允给他别的,那洋人非说要去教堂里做事,我便多给个人情,帮他修了。

  靳筱约莫还能想起他早餐时偷偷看她的样子,瞧她没有作声,又说了一些,自然还没有信州的教堂好看,只是再过段日子,多一些教徒,也就好了。

  她不知道他后来是不是还费周折去帮着传教了,只是看着教堂里零零星星的几个人,颇虔诚的样子,大抵是这样做了。

  真奇怪,到了今日,她好像反倒看清了他这个人似的,不是什么纨绔,也没那么多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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