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:成了_重生败家子方继藩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逗留了。

  几乎每日,都是人山人海,有人出售股票,有人卖出。

  也有一些作坊,还有某些商行,也想有样学样,在这里筹措资金,将自己的商行,推动上市。

  古人们,并非是爱新鲜的事务。

  可见到有人一夜暴富,谁坐得住呢?

  因而,世上的事,从没有人心不古,有的,不过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而已。

  这一点,王不仕是看的最透的。

  整个京师,现在议论的都是幸福集团,前景诱人,且一看就是大项目,若是招股书里的故事能够实现,未来,便是无穷的利润。

  “听说,内阁正在商讨在大漠,设置漠南、漠北、漠西、漠东四大行省。朝廷要委都司和布政使司。”

  “我还听说,连陛下身边的萧公公,对,就是那秉笔太监还兼着东厂厂公的那位……都留在大漠里呢,这可是陛下身边,最亲近的人哪,却留在大漠之中,这不是明眼人都知道的事吗?陛下对这大漠,是极看重的,那招股书中,提及到的修一条铁路进入大漠深处,看来,并非是空穴来风。”

  “呀,这样看来,这铁路,一路延伸至大漠,这得花费多少银子哪。”

  “呵…………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莫非王臣,陛下若是下了决心,这还是银子的事吗?”

  乌压压的人,汇聚在此。

  很快,那牌子便挂了出来。

  许多人鸦雀无声。

  虽然不少人,动了心,可真要拿出真金白银,却是难得。

  在这证券大厅里,齐刷刷的墨镜朝向牌子处。

  现在墨镜已成了非富即贵的象征。

  但凡是有身份的人,都愿意戴上一个,这东西虽然贵,可身份的辨识度却是极高。

  因而,现在的商贾,往往有三件套,墨镜、大金链子和恒源的绸子衣。

  人是最容易生出效仿之心的。

  王不仕名气大,有钱,他如此作妖,非但没死,而且好像越来越滋润,如鱼得水,有他开了这个头,大家便开始渐渐敢于暴露自己的财富了。

  毕竟,人有了银子,还藏着掖着,是一件极痛苦的事,可出于从前的惯性,人们还是谨慎甚微,心里有所不安。

  可一旦有人开始模仿,戴着墨镜,穿着最上乘的绸缎衣,还有戴着大金链子出门,那种夺人眼球的装扮一出来,从此之后,便再也改不回去了。

  有钱的感觉未必好,可让别人都知道自己有钱的感觉,那才真是教人欲罢不能,犹如过山车一般,冲上云霄。

  当越来越多的人,开始佩戴,那些最胆小的人,现在也放的开了。

  而当富裕的人,开始显露自己的财富,招摇过市,他们的心态,也在渐渐的改变。

  正因为这些东西,他们能感受到别人当面,对他们所流露出来的敬意和羡慕,他们开始慢慢享受这种体面人的感觉。

  有了信心,腰杆子直了,这心,

  请收藏:https://m.2xn.net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