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84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_男主为我痛哭流涕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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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的。

 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,只是要娇弱一些,更为秀美,身上会有红痣,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。

  他们唤做哥儿。

  即会生孩子的男性。

  古代世界。

  种田文。

  剧本《造反将军的小哥儿》。

  柯明允是二十一世纪一大学生,为救一落水儿童不幸遇难,

  再睁眼时他来到了在历史上没有记录的朝代,大钦国,更令他欣喜的是,他是gay,还重生到了一个哥儿身上。

 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的性向了。

  家穷没关系,弟弟妹妹不听话没事。

  卖麻辣烫、火锅,造镜子、烧玻璃,教育弟妹,扳正愚孝憨厚的父母,和爷爷奶奶分家、甩掉大伯一家吸血虫,他把日子过的风风火火。

  唯一令他有些苦恼的是,他刚穿来捡的十分合他胃口的男人不见了……

 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了。

  他是文里主角受的极品堂弟,一个爱慕虚荣、眼高于顶、天天把“我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”、“我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”挂在嘴边的哥儿。

 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的主角攻,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,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的蠢货。

  但他也有骄傲的资本。

 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,红痣生在了眉心,极红、极艳,好似能滴血一般。

  容貌姝丽,一身皮肉白的跟雪堆一样。

 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,结果它高估了明乐的节操。

  他当时就兴奋了,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:“哥儿好啊。”跟abo里的o一样天赋异禀,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。

 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的。

  系统:“……”

  它的错。

  对不起。

  是它浅薄了。

  鲤鱼村不大,柯家的允哥儿捡了个男人的事闹得人尽皆知,那男人很是英武,罕见的俊朗,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。

  村里人打趣是允哥儿思春了,想男人了,那傻子就是他捡来当未婚夫的。

  柯家老太太发了好几次脾气才把这话茬压了下去,他们柯家不至于让自家哥儿嫁给一个傻子!

  男人傻是傻了点,但力气大,是干活的一把好手。

  破布缝的衣衫,走线都歪歪扭扭的,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,剑眉星目,挺鼻薄唇,骨相一流。他很高,将近一米九,腿长肩宽,搁在现代就是t台超模。

  田埂上。

  明乐在乘凉,柯明允给失忆的主角攻起了个名字,叫秦天。

  主角攻被捡到时,里衣被绣了个小小的秦字。

  主角受猜他姓秦,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。

  秦天这时在看明乐。

  麦茬扎人,热浪滚滚,汗水洇湿了胸膛的衣衫。天空万里无云,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心肺烧的慌,但地里还真没有就这么看着的。

  五六岁的小童都撅着屁股在田里拾麦穗,就柯家的这个小祖宗在躲懒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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